目 录
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
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
1、收支总表
2、收入总表
3、支出总表
4、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5、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6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7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8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工资福利支出)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9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工资福利支出)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0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)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11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)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2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公用经费(商品和服务支出)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13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公用经费(商品和服务支出)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4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15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16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17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8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
19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
20、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
21、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
22、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
23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
注: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,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。
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
一、单位基本概况
(一)职能职责。桂阳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由法律规定管辖的一审刑事、民事及行政案件;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调解、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;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;依法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、执行的各类案件。
(二)机构设置。桂阳县人民法院设立内设机构10个,具体为:综合办公室、政治部(机关党委)、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、刑事审判庭(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)、民事审判一庭、民事审判二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、行政审判庭(综合审判庭)、执行局、审判管理办公室(研究室)、司法警察大队。设立派出机构5个:正和人民法庭、舂陵江人民法庭、太和人民法庭、洋市人民法庭、流峰人民法庭。
二、单位收支总体情况
(一)收入预算:包括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,以及经营收入、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。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3160.98 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89.73 万元,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241.27 万元,上年结转结余129.98万元。收入较去年增加 189.88万元,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、法官助理经费、办案业务经费、信息化建设等。
(二)支出预算: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3160.98 万元,其中,公共安全支出 2717.02 万元,教育支出 4.96 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1 万元,卫生健康支出 78 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 190 万元。支出较去年增加 189.88 万元,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203.92万元,教育支出减少了1.04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10万元,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3万元。
三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
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160.98 万元,其中,公共安全支出 2717.02 万元,占 85.95 %;教育支出 4.96 万元,占 0.16 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1 万元,占 5.41 %;卫生健康支出 78 万元,占 2.47 %;住房保障支出 190 万元,占 6.01 %。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(一)基本支出: 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2800.27万元,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用于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。
(二)项目支出: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360.71 万元,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,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、专项业务费、基本建设支出等,其中: 业务工作专项 支出 166.82 万元,主要用于要案办理、执行协调等方面; 运行维护 支出 189.13 万元,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、执法执勤用车购置、大型修缮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;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4.76 万元,主要用于业务支出。
四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
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
五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: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1123.27 万元,比上年预算增加238.51万元,主要是办案业务支出随案件数量迅速上升,办案相关支出随之增加。
(二)“三公”经费预算:2022年本单位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 93 万元,其中,公务接待费 8 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5 万元(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5 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 60万元),因公出国(境)费 0 万元。2022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。
(三)一般性支出情况:2022年本单位培训费预算 4.96 万元,拟开展 2 培训,人数 174 人,内容为 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、司法警察体技能培训 。
(四)政府采购情况: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74.37万元,其中,货物类采购预算 25 万元;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;服务类采购预算 149.37 万元。
(五)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: 截至2021年12月底,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1辆,其中,机要通信用车 0 辆,应急保障用车 0 辆,执法执勤用车 9 辆,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,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。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1 辆,其中,机要通信用车 0 辆,应急保障用车 0 辆,执法执勤用车 1 辆,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,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;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。
(六)预算绩效目标说明: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。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031 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 2800.27 万元,项目支出 230.73 万元,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。
六、名词解释
1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2、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省(市/县)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,以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等支出。
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
附件:2022年桂阳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公开表(表1-表23)